演說大綱:
立法委員段宜康在同性、跨性婚姻入法公聽會的發言。他認為我們應當要以常常掛在嘴上的:自由、平等、人權來看待這個法案,也就是保障少數弱勢的人的權益,使其能跟大多數人有相同的待遇,否則我們可能得重新檢視自己是否是一個真正的自由社會 。
摘句:
- 我覺得我們常常掛在嘴巴上的:叫做自由,叫做人權,叫做平等。什麼叫做自由?自由不能是:當你的做為必須要跟我一樣的時候,你才有自由;平等不能是:當你的價值跟我是一樣的,我才跟你講平等;人權不能是:你要符合我的條件的時候,你才能夠有人權。我覺得自由,平等,人權只有在一個前提:在你的自由,平等,人權不傷害別人、對別人沒有強迫的行為,我覺得那個自由,平等,人權的保障是我們常常掛在嘴巴裡講的:普世價值。
- 正是因為父母之心,所以讓我們覺得當在這個社會上有一部分的人他只因為他跟其他人不一樣、他所愛的對象不是我們傳統上、我們常規所期待他們去愛的對象,他們不傷害別人、不強迫別人,我們就要用異樣的眼光去看待,甚至連穿著他們想要刻意去表現的、用這樣的方式來表現他們自己的傾向的這樣的穿著也必須要去挑剔的時候,我覺得這個社會恐怕必須要去重新檢視自己。我們常常掛在嘴、常常教導我們下一代的,或者我們自以為我們是一個平等、講究人權的社會,我們有沒有這個資格?
Q&A
- 我們常常掛在嘴邊的三個詞:自由、平等、人權,好像是一個政治正確一樣。但在這個社會上還是有許多反婚姻平權的聲浪,理由是多元成家可以被解釋為戀童癖、人獸交或是在家庭裡缺乏某一特定性別的特質而使其不完整。我假設上述的這些狀況都是真實會發生的現象,那麼究竟我們的法律應當要站在為了維護少數人、保障弱勢者權益的角度出發,還是站在維持社會秩序的面相前進?
- 多元成家只是近來浮出檯面的爭議,這個貌似自由開放的社會、走出威權的民主社會,是真的自由嗎?還是只是淪為人們對特定政黨的嘲諷、一種自以為形式上的勝利?人們在輿論後往往形成西瓜偎大邊的局勢,而佔少數的意見終將被多數羞辱而不敢發表言論,這不也是一種剝奪自由嗎?那與獨裁社會何異。我們究竟要以什麼樣的角度去看待這個社會,還是人類終將無法停止在這種意見、行為被壓抑的從眾環境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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