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27日 星期三

為什麼冷漠?不冷漠,然後呢?

摘要

  • 威瑟爾在此篇言說中,回顧自己在集中營的經歷,指出並剖析冷漠之危險。同時,通過反省二十世紀的歷史來批判西方國家對罪惡的縱容與冷漠。最後,威瑟爾期盼未來能謹記教訓,主要國家要主動介入以阻止罪惡。

問題與討論

  1. 在公共領域中,旁觀者面對罪惡行徑採取冷漠態度,其是否要為罪惡之產生及其延續而負責?若要負責,負的是什麼責任?若降罪於旁觀者,除了訴諸情感,可有其他理由?
  2. 威瑟爾指出「在我的故鄉,社會由三個簡單的種類組成:兇手、犧牲者、旁觀者」,這是一種悲觀之態。而在民主政治中,處在共同體之下的人可否被分類?例如,「參與政治者」與「不參與政治者(旁觀者)」。若可以,又可分為幾個種類;若不可,理由為何。
  3. 讀完此篇演講的常見啟示是:我們不該冷漠。於民主政體脈絡下,即意味著「積極的政治參與」。但是,什麼是積極的政治參與,怎樣進行政治參與?是否有可能走到冷漠之反面?(可與問題1.相聯繫)

1 則留言:

  1. 冷漠的反面並非不冷漠,而是訴諸于情感的盲目。

    回覆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