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同意韋伯的主張,我以為熱情、責任感和判斷力這三項特質對志業政治家而言是必要的。我覺得熱情是個開端,讓你有動力去投入你所想從事的事物裡面,面對政治將會遇到許多困難,包括如何施政、鞏固民心、外交等,熱情也將是支持你繼續下去的力量。但並非是一昧的加入,用盡熱情,否則將會變成韋伯所提到的沒有結果的亢奮。所以同時也需具備責任感,對於自我付出的那份熱情負責才不會使所做的事最終沉寂,同樣的也為自己做出的事負責任。而判斷力就屬於對事物的專業見解,擁有判斷力才不會將事物導向錯誤的方向,可以明確地進行完成。至於該如何具備這些特質呢,我認為熱情是需要依自己對於事物有無興趣所產生的,責任感有很大部分是原本個人的習性,但當然對於那些自己願意付出熱情的事物所投入的責任感就相對多了,最後判斷力則是需要經過教育以及經驗累積而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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