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實意識ppt
2015年3月31日 星期二
2015年3月29日 星期日
演說影片引介
- 本課程最後兩週將進行同學展演,請同學們務必利用春假,積極搜羅演說影片,儘早公布在部落格,以利準備。
- 除提供影片連結,請附上演說主旨。展演主題不拘,但請務必善用且多用本學期各週講授的教材。
2015年3月27日 星期五
向韋伯提問
Q:您提到在今天,群眾政治家最重要的代表性人物,乃是政治評論者,尤其是新聞工作者。可人們大多不了解他們工作所需的才能,時常輕視他們。在資產方面,對於新聞工作者來說也是缺乏餘裕的。加上大資本主義報紙事業的政治影響力越來越大,小報的政治影響力就逐漸減弱。如此艱辛,那麼新聞工作者還能以政治作為一項志業嗎?
A:是不一定的,新聞事業畢竟和全然以政治作為志業是不一樣的,但新聞工作者仍能近距離接觸政治。他們秉持著他們的專業,能準確的掌握訊息、分析統整資料還有精良的判別能力。人們會對他們產生誤解也是由於因新聞工作有其特殊的條件與環境,加上人們記得的幾乎都是不負責的新聞工作表現,才造成此結果。缺乏餘裕,在工作上有急迫及時效的壓力,還有大資本主義報紙事業的擴張,都是磨練著新聞工作者。面對以上重重的困難,必保有強大的熱情。所以新聞工作者不以政治作為自己的志業,而是將自己定位在能透過自己向大眾傳達資訊,成為群眾的思想領導者。
2015年3月26日 星期四
向韋伯提問
提問:韋伯先生,在您發表此篇演說的十年後,德國發生了經濟大恐慌,隨之德意志國家社會主義工人黨興起,而該黨領導人-希特勒,在不久的將來發動戰爭侵略他國,並奉行種族主義,實施種族淨化,屠殺猶太人,而最後您的母國也是二次世界大戰中的戰敗國。希特勒或許在他當時決定從政時,也自認為是擁有熱情,責任感,判斷力之人,就如您所言之以政治為志業該有的條件,甚至他在當上總理後也運用其天生的奇里斯馬,使人民服從之,集大權於一身,而其也確實致力於治理政事,富國強兵,使德國從一戰後重回強國之列。他的理念是想要打造一強大的德國,支配歐洲甚至全世界,讓日耳曼民族成為最偉大的民族。而在數十年後的今日,歷史評斷其為血腥的獨裁者,邪惡的象徵,甚至在現今您的祖國是立法禁止納粹的復興,也將納粹視為歷史的汙點,國人心中的傷痛。那麼,韋伯先生,您認為希特勒是一位好的政治家嗎?
現實意識
- 概要:
許多人內心皆有嚮往的年代,並且想像能回到過去,作者由此開始探討,在歷史的長軸中,有太多的不可控制性,那我們是否有能力回到過去,又或者這一切仍然是不可逆。而歷史的定位能讓我們的未來更好嗎?藉由紀錄生活,科學化的方式與主觀式的陳述,兩方法彼此拉扯,人類的命運卻仍然難以掌握。現實意識在過去和未來之間,永遠存在著,待人們探索。
- 問題
- 回到過去究竟是一種理想,還是只要擁有足夠的意志力、狂熱和決心便可以做到?
- 在這篇文章中,作者指的現實意識是什麼?
- 提問
- 對於過去的嚮往,人們是想真實回到過去嗎?還是只是想念那個時代的精神?
- 現實意識在文章中未有明確定義,為何使用如此論述法?
向韋伯提問
韋伯在第三節提到的政治作為副業與政治作為主業的這一部分,讓我想向韋伯提問:
- Q:有一段話是這樣說的,在今天一切只有在有需要的時候才有政治活動的人,如政黨政治下各種團體的代表和理事,所從事的則是一種作為副業的政治。對這種人來說,無論在實例上或就理想而言,政治都不是他們當成生命的首要所在。
- A:我認為竟然都已經決定投入了政治這項參與,為何不是盡全力去做,自己去找出問題,而是等問題出現時才去解決,像一些政黨政治下的團體代表或理事,為何只有一部分在參與政治,而不是應該要積極的為政治團體們效勞,去經營組織自己的政治團體呢?而不是說過度的參與就代表君主的權力愈大,而是每個人都應該積極去面對自己國家的政治活動。或許有許多外力的介入,但人們如果把政治當做是自己生命的所在,或許我們的台灣就能有所改變。
向韋伯提問
Q:請問韋伯先生,依您所述,在國家危難之時,人民會渴望能做出改變的聲望政治家的出現,您如何看待當今的執政黨Nasos,您認為Adolf Hitler是否具有卡里斯馬特質,又是否是是您所述的志業政治家呢?人民又應該從這樣的經驗中得到什麼啟示?
A:個人推測:德國國家社會主義工人黨在當時的得票率程上升趨勢,並且在議會中的席位不斷增加。然而得票率雖然呈增加趨勢,但始終未超過百分之五十,直到1933年希特勒通過特殊手段取得了總理之位,隨後成為國家最高領導人,希特勒是一位不折不扣的政治強人,Nasos在33到38年的時間里,確實大幅改善了德國的失業問題,使國民收入增加了近乎一倍並重建并落實了大量的社會福利政策。直到發動二戰之前,希特勒在國內的聲望持續高漲,他的確讓德國人民看到了這個國家短暫的繁榮。那麼,希特勒是否具有卡里斯馬特質呢?根據韋伯的觀點進行推論,由於卡里斯馬對於規則限定的行動是非理性的,因此被認為是歷史的價值創創造力,這一概念消弭了卡里斯瑪式支配的內涵差異,在這個意義上,希特勒被視為是和甘地一樣的“天才”式的卡里斯馬領袖(Anthony Giddens<馬克斯韋伯論政治學與社會學> 何雪松 趙方杜 譯),儘管他引發的戰爭最終葬送了德意志帝國。首先對於卡里斯馬的概念,韋伯認為,卡里斯馬權威在本質上是極其不穩定的,卡里斯馬特質的擔綱這隨時可能會喪失卡里斯馬,純粹的卡里斯馬除了源自於個人的,不斷被確證的力量之外,不存在其他任何的正當性。他贏得的權威完全依賴于其在生活上確證的力量,他必須為其支配者帶來幸福,否則他就會失去卡里斯馬的特質。(Max Weber 《支配社會學》<卡里斯馬支配及其變形> 康樂 簡惠美 譯)希特勒的做法確實緩解了德國的危機,使人民得到了實惠,仿佛是國家的救星一般,那麼其受到民眾的追捧與信奉就不無道理。
然而,希特勒不能被認為是韋伯所述的志業政治家。雖然韋伯對於帝國主義持認同態度,他認為帝國主義亦是一種手段(Anthony Giddens<馬克斯韋伯論政治學與社會學> 何雪松 趙方杜 譯),但希特勒的戰爭路線最終讓德意志帝國蒙受了巨大的災難,這使得希特勒作為志業政治家的責任感和判斷力收到了嚴重的質疑,希特勒儘管具有卡里斯馬特質,但這並不妨礙其因為錯誤的判斷和不負責任的手段而招致毀滅。
希特勒的偏執,極端種族主義和缺乏良知並沒有在第一時刻被人民所洞察,但即使人民洞察到了這些,那又會如何呢?德意志人民如此渴望從低迷的經濟,民族受到欺壓的窘境中脫困,而希特勒讓他們觸碰到了希望,如果說這是煽動與誘惑,我們又該如何拒絕這樣的誘惑?我們該不被那些美好的憧憬與描述所迷惑,對執政者目前的成就始終心存疑慮嗎?是的,我想我們的確應該這麼做,我們只能保持這樣的堅韌,保持對權力的限制與懷疑,保持對政治家們描繪的誘人圖景的克制,不斷地在科層化勞動分工和官僚制的鐵籠中,摸索著尋找有能力背負共同體命運的志業政治家。
向韋伯提問
- Q:韋伯先生,您說熱情、責任感、判斷力是身為政治家是絕對重要的三個要素。在與您差不多時期,距離萬餘里的中國,孫文先生歷經十一次革命,推翻滿清、肇建民國。拋開後人對他的評價,單從絕對重要的三個要素來評斷,您認為他是一位政治志業家嗎?
- A:從三個要素來逐一檢視。第一,熱情。孫文先生早年從事醫業,後因受甲午戰敗的影響,棄醫,投入了政治相關工作,往後的一二十載也投入了改革的相關事務,奔波海外。由此段歷史來看,孫文先生的確對於政治有著不小的理想與抱負,也能很清楚地從他的所作所為看出他對於改革事務的熱情,是一種務實對於他的理想的熱情獻身,而非一種”不知所做為何?”的態度。第二,責任感。孫文對於自己的理想,幾乎可以是竭其努力去實踐,因此他也奔波海外,向國際上爭取資金、對他的支持,他並非僅是呼呼口號就想要大眾附和著他,他對於自己的理想負起了責任,努力並試著實踐之。第三,判斷力。我認為孫文先生是缺少判斷力的,”國父革命十一次才成功”這句話便可證明。在前十次的起義為何失敗?我的解讀是孫文先生在對政治的熱情與冷靜的判斷力兩者之間欠缺拿捏,因為他亟欲想要改變這個渾沌的舊體制,並掌握權力展開新局面,但是他卻沒有冷靜仔細的思考--他到底準備好了嗎?以致在短時間內有這麼多次的挫敗。
- 綜上所述,我認為孫文先生無庸置疑符合熱情與責任感這兩項要素,但是在判斷力這個要素他是缺乏的,所以我可以說他不是一位政治志業家,但我不能否定他在往後的政治發展是有鉅大貢獻的。
向韋伯提問
Q:武力是政治的決定性手段,倫理是善的目的。然而,在國家將發動戰爭以武力這一個手段保護自己時,善的存在是否備受質疑?為何一個具有倫理的國家會以自己所遵循的善當作武力的出發點,宣稱為有武力才可能達到真正的和平?難道國家認為唯有戰爭才能達到和平進而合理化武力的攻擊?
A:武力如同惡魔。從事政治的人需意識到在完成政治使命的同時所要面對的倫理上的弔詭。如果說武力能夠讓世界和平,那作為一個政治家,有什麼能夠比世界和平更加崇高的理想了嗎?是的,武力的發動確實是違背了善的理念和本質,但是在和平與動亂的取捨當中,我選擇了和平。假使今天的大戰能夠犧牲幾千萬人而換取幾世紀的和平,那何嘗不去做?相反的,假使我們依著善的倫理,我們擁有的,只是一個虛假的慈悲,一個虛偽的善意。火山遲早會爆發,問題遲早要解決,我們犧牲的,將會是幾世紀的政治,幾世紀的歷史。或許聽起來殘酷,但倫理的弔詭是無解的也是從政者必經的障礙與考驗。在戰爭爆發的同時,看見的是永恆的殺戮以及無人性的血腥,但最終的獲勝者,將是能實現善這個本質的和平。
向韋伯提問
請問韋伯先生,說到底,政治究竟是什麼樣的活動呢?它真的是必要的嗎?全世界這麼多人生存在地球上,一起生活,大家真的對自己切身相關的問題都這麼無能,一定要巴望某些有絕佳的熱情、責任感和判斷力的人們來代領全體人類,大家才可以向前行?
向韋伯提問
- 問:韋伯先生,您認為一個志業政治家需要具備有熱情、責任感和判斷力,否則不能成為一個成功的志業政治家。但其實不然:在現今台灣的社會中,許多政治家與黑金勾結,在其背後有龐大複雜的政商關係,但只要沒有被人們知道這些骯髒的手段,就仍然能得到人們的敬重,像是最近的話題人物-王金平,靠著靈活的社交手腕,博得很高的聲望,與在野黨有良好的關係。您如何解釋這個現象?
- 答:我認為就王院長的例子而言,還是符合三個原則-熱情、責任感、判斷力。王院長是師範數學系的博士,在數理領域有其專業,竟然最後的選擇反而是投入政壇,枉費了他的專業,代表其對政治是有熱忱的,這是第一;第二,責任感,王院長說他的任務是幫助執政黨通過法案,不論藍綠。如果他是一個依照黨意,為了反對而反對的人,他便可以在未來綠色執政時依靠他的院長大位為難執政黨,使制衡功能變成阻礙政務推動的幫兇,將藍綠的對立視為第一而不顧台灣的發展,而最後收爛攤子的還是無辜的老百姓。就此,我認為他是一個有責任感的人。第三,判斷力。你剛剛提到在王院長背後有所謂黑金與龐大的政商關係,所以他可能不是出於本身的熱忱而是因為喜愛金錢的奢華而從政。我對他的熱忱已經在上面提過,我接下來解讀下面黑金的部分:我們都知道政治無所不包,就算是在這黑金的背後也是權力的流動,王院長透過這些看不見的手段來達成他的政治目標,不也是靠他那股判斷力來決定甚麼是該做的,甚麼是不該做的。並不是在鼓勵我們認同這種黑金政治,但如果一個政治家可以在黑白方面都很有手腕,那不也是一股穩定社會的力量,只要最後的目標是至高無上的,那他還是會有它該有的歷史地位與成就,只是他的風險相對也是比其他政治人物高上許多倍的,一個不小心便是官司以及無止境的譴責聲浪也就是比那些走正當路線的政治家還要多付出的這個"政治代價"。
2015年3月25日 星期三
向韋伯提問
韋伯在第五節談到新聞工作的政治前途與艱辛,讓我想向韋伯提問 :
Q : 您提出署名的新聞工作,仍然不是走上真正的領袖地位的道路,也不是負責任地經營政治可循的途徑。但事態在未來會如何變化,尚有待觀察;我想請問您,若未來十年新聞界真的出現了一位聲望很高的新聞工作者,您會肯定他是一位把政治作為志業的領導人嗎 ?
A : 我並不想全然否定新聞工作者的政治前途,因為他們確實具備某些能力,不僅有對事物觀察的敏銳度,還有能在短時間內做出消化整理進而表達自己的意見,但我們必須看清楚新聞工作的特殊地位,他們缺乏固定的社會分類,造成人們總是根據他們之中品行最差的代表來評價他們,然而最關鍵的是新聞工作者缺乏餘裕,這種''沒有餘裕''便使他們像在腳上綁上腳鐐的政治家,被逼迫不停地向上追求攀取政治權力以謀生,利益會生生吞噬他們的一切價值,身處之中,是很難跳脫出去保持距離,這將讓他們把政治作為職業,因於實際上他們依賴經濟方面''固定的收入來源'',因此我不會肯定新聞工作者可以成為以政治作為志業的領導人,而是以新聞工作作為從事職業性政治活動的重要途徑。
向韋伯提問
- 韋伯先生,十年後的德國(魏瑪共和國)正如您預期的,「反動的時期早已開始」,1929年的經濟危機造成了百萬人流離失所。有一種狂熱席捲了饑寒交迫的人們,有一種信仰讓眾人能抱團取暖。有一位強人應運而生,號召人們隨之起舞,也正是因為此,國家社會主義德國工人黨在之後1932的選舉中成為第一大黨。那麼,從1929年到1932年,即德國處在極度衰弱時期,按照您對政治的理解,人民如何去辨識一位真正的志業政治家或一位投機的野心家之分別?進一步問,在一種充滿不確定、不穩定乃至危機四伏的社會環境中,人民如何辨識出近似志業政治家類型的領袖以使其執政?
- 1929年的經濟危機造成了世界範圍內的大蕭條,德國在這場危機中,1933年民選產生了政治強人希特勒。同年,美國羅斯福也在美國上台施行新政。之後的數年兩國通過完全不同的方式轉嫁國內危機,其中德國造成的後果世人皆知。
- 韋伯理想中的政治家擁有卡里斯瑪的權威,而這種政治家容易在國家危亡與風險之中誕生,「在悲劇性的情況下,當國家的生命受到牽連,或憲法需要重建,人民往往希望找到一個可信賴的人,同時又希望服從法令。就在此時,群眾政治家建立聲望」(《學術與政治:韋伯選集》,錢永祥編譯,附錄二《韋伯論學者與政治家》,p271)未來還會不會出現類似具有卡里斯瑪式的人物,這樣的人物會不會僅僅是以卡里斯瑪作為一種偽裝,而其實質是希特勒式的狂人?如果會出現,這種對於領袖卡里斯瑪的崇拜與信仰是否會無法達到韋伯的預期,反而生出更大的惡?而對於一般民眾而言,如何防止這種偽卡里斯瑪領袖上台?
- 我個人對於韋伯回答的揣測:毫無疑問,希特勒是一位成功的群眾鼓動者,也是一位政黨領袖,這兩種身份符合當初我對卡里斯瑪式人物的估計,然而希特勒決不是一位具有卡里斯瑪權威的志業政治家。
- 但這問題的關鍵所在不在於政治家,而在於人民。我十年前期待的魏瑪共和國與帝國總統直選已經建立,然而今天德意志處境卻更為糟糕!的確,人民處在這樣糟糕的社會環境中,更迫切的渴望英雄的崛起。
- 我心中清楚,這樣的英雄難以出現,十年前未曾出現,十年後同樣艱難。至於未來,帶著卡里斯瑪面具的政治人物卻極有可能出現,有著某種「信仰」與「信徒」。我想人民首先對這一點要有這清晰的認識,切勿有著過高的期望,即使保持冷峻的距離也不要被其煽動而狂熱——哪怕在國家最危險的時刻。以這樣一種態度作為辨識理想領袖之基礎,我想是必要的。人世有著種種魔鬼的誘惑,私慾過多易傷其身,而政治,這眾人之事同樣充滿誘惑,無論對政治家還是對人民而言。
- 那麼,又該如何使真正志業感的政治家執政以力挽狂瀾?我得悲觀的說,這一點,對於人民而言,是極為困難的。人民獲知領袖的種種信息是通過某種扭曲的渠道而非直接的通路,這就導致人民對於領袖的認識僅僅是某些側面而非全部。以側面去揣測、分析一個人未來將為善或為惡,將帶領國家走入輝煌或是墜入深淵難以成功,也註定與預期不符。在這樣一種情況下,人民更要強迫自己心腸堅韌,一如我十年前所說。我曾在帝國《帝國總統》一文中指出,與直接選舉領袖的權利相對應的是對民選總統的權力加以限制。誠然,所謂的法規限制是老生常談,也是發生在執政之後,僅力圖防止最壞的情況出現。
2015年3月23日 星期一
問問韋伯
請問韋伯,在您發表這篇演說的10年後(1929年),德國已漸漸被納粹黨給吞噬 ; 20年後(1939年)德國”又”發動了第二次世界大戰 ; 再6年後(1945)德國又再次戰敗,回到了1919年當初您發表這篇演說的情境。那是否代表著您的長篇大論根本徒勞無功?
2015年3月19日 星期四
政治作為一項志業
1.
(1)因為熱情為從事此項志業之動力,且這種熱情是儘管在知悉一切的付出都可能無結果的情況下都依然存在的,是能引領自身前往目標和理想。責任感則是因為政治家所做的任何決定都需考慮及承擔其後果,若不須承擔任何後果,其只會肆無忌憚地追求權力,為沉溺於虛榮的權力之人。判斷力則是一種能臣心靜氣如實地去面對現實的能力,且將己抽身於事外用不同的高度去視事的能力,若政治家無此能力則容易遭受蠱惑或煽動甚至做出錯誤之決定。
(2)熱情只需擁有為此赴湯蹈火,在所不辭之心懷就能具備。至於責任感及判斷力,則是須從小透過家庭教育,學校教育甚至社會教育之培養,此為長期教育之問題,並非短時間就能具備。
(3)綜上所述,我同意韋伯的主張,但我認為這熱情,責任感及判斷力只為從事政治的其中三項要素已,因許多行業(以追求最佳為前提)都需這三項要素,所以擁有之並不必然能成為政治家,而是僅為以政治為志業的最基本的要求。
3.我認為志業政治家為天生的,因為政治家為權威支配之人,而韋伯曾提及,有三種對於權威的支配模式,分別為傳統型,奇里斯瑪型,法制型,而韋伯認為奇里斯瑪最為重要,因為志業這個觀念最高度的表現,在此找到了根源。因為人們會因為其而去服從,皈依甚至信仰一個人,而這個人只要不是個狹隘虛榮的一時之雄,那麼作為領袖,其必會對事業全力以赴,獻身敬業。然而奇里斯瑪這種英雄般的氣質並非能培養的,為天生的。因此我認為志業政治家為天生而非培養能所致。
(1)因為熱情為從事此項志業之動力,且這種熱情是儘管在知悉一切的付出都可能無結果的情況下都依然存在的,是能引領自身前往目標和理想。責任感則是因為政治家所做的任何決定都需考慮及承擔其後果,若不須承擔任何後果,其只會肆無忌憚地追求權力,為沉溺於虛榮的權力之人。判斷力則是一種能臣心靜氣如實地去面對現實的能力,且將己抽身於事外用不同的高度去視事的能力,若政治家無此能力則容易遭受蠱惑或煽動甚至做出錯誤之決定。
(2)熱情只需擁有為此赴湯蹈火,在所不辭之心懷就能具備。至於責任感及判斷力,則是須從小透過家庭教育,學校教育甚至社會教育之培養,此為長期教育之問題,並非短時間就能具備。
(3)綜上所述,我同意韋伯的主張,但我認為這熱情,責任感及判斷力只為從事政治的其中三項要素已,因許多行業(以追求最佳為前提)都需這三項要素,所以擁有之並不必然能成為政治家,而是僅為以政治為志業的最基本的要求。
3.我認為志業政治家為天生的,因為政治家為權威支配之人,而韋伯曾提及,有三種對於權威的支配模式,分別為傳統型,奇里斯瑪型,法制型,而韋伯認為奇里斯瑪最為重要,因為志業這個觀念最高度的表現,在此找到了根源。因為人們會因為其而去服從,皈依甚至信仰一個人,而這個人只要不是個狹隘虛榮的一時之雄,那麼作為領袖,其必會對事業全力以赴,獻身敬業。然而奇里斯瑪這種英雄般的氣質並非能培養的,為天生的。因此我認為志業政治家為天生而非培養能所致。
政治作為一項志業
- 對志業政治家而言,為什麼當具備熱情、責任感和判斷力?如何具備這些特質?您同意韋伯的主張?
我認為作為志業政治家必須具備熱情、責任感和判斷力,因為政治實際操作起來與演說或理想並無法相同,政治實際運作上為了安撫眾人的疑懼及管理群眾的行為以符合整體的利益(抑或當權者認為的絕對的利益),往往需要透過各式不同的手段來完成,這些手段的複雜性專業性甚至是黑暗面,都是無法向眾人一一說明的,政治家只能在其職位上運用各式手段來達成執政所希望達成的目的,因此,若不具有足夠的熱情,那麼面對正式執政時的各種困難與利誘便會遭受扭曲且失去信心和正確的態度來執政,無法以正確的專業態度處理政治或者說無法擁有絕對熱情相信政治力量的執政者不能算是志業政治家;責任感和判斷力亦同等重要原因即是在實務執政時熱情好比政治家的特質,而責任感和判斷力則是政治家對人民的實力展現,熱情或許很難發揮但責任感和判斷力是人民能藉由政策或媒體觀察到政治家的表象,是政治家兼負的義務同時也是政治家可以操作的要素。因人民往往藉由觀察政治家的責任感及判斷力來選擇心中的執政者,所以我認為作為一個志業政治家必須擁有看起來具責任感與判斷力的表現,以順利進行執政;另外責任感和判斷力也是志業政治家在面對理論與實務的不對等後,必須秉持才能堅持的重要特質。
2.志業政治家是天生的還是可透過教育養成的?
我認為志業政治家是可透過教育養成的,相對於天生,我認為
只有對政治的興趣與熱情是天賦,其餘所有執政與理論或者是
社會觀察,都是藉由教育養成,更進一步的說我認為政治的操
作是一種訓練與習慣,執政者藉由操控人民的行為意志以達成
目的,而人民的行為本身即是具有一套規律模式,因此執政者
只要掌握住人性的重點與掌握的技巧便很容易達成執政;而政
策的發想基本上便是為了追求更高的利益或更好的生活,這是
所有人的本性,並非志業政治家所獨有或必須擁有的條件,唯
有執行的手段需要透過教欲培養技巧與訓練能力。
2.志業政治家是天生的還是可透過教育養成的?
我認為志業政治家是可透過教育養成的,相對於天生,我認為
只有對政治的興趣與熱情是天賦,其餘所有執政與理論或者是
社會觀察,都是藉由教育養成,更進一步的說我認為政治的操
作是一種訓練與習慣,執政者藉由操控人民的行為意志以達成
目的,而人民的行為本身即是具有一套規律模式,因此執政者
只要掌握住人性的重點與掌握的技巧便很容易達成執政;而政
策的發想基本上便是為了追求更高的利益或更好的生活,這是
所有人的本性,並非志業政治家所獨有或必須擁有的條件,唯
有執行的手段需要透過教欲培養技巧與訓練能力。
政治作為一項志業
1. 我同意韋伯的主張,我以為熱情、責任感和判斷力這三項特質對志業政治家而言是必要的。我覺得熱情是個開端,讓你有動力去投入你所想從事的事物裡面,面對政治將會遇到許多困難,包括如何施政、鞏固民心、外交等,熱情也將是支持你繼續下去的力量。但並非是一昧的加入,用盡熱情,否則將會變成韋伯所提到的沒有結果的亢奮。所以同時也需具備責任感,對於自我付出的那份熱情負責才不會使所做的事最終沉寂,同樣的也為自己做出的事負責任。而判斷力就屬於對事物的專業見解,擁有判斷力才不會將事物導向錯誤的方向,可以明確地進行完成。至於該如何具備這些特質呢,我認為熱情是需要依自己對於事物有無興趣所產生的,責任感有很大部分是原本個人的習性,但當然對於那些自己願意付出熱情的事物所投入的責任感就相對多了,最後判斷力則是需要經過教育以及經驗累積而來的。
政治作為一項志業
1.
若是真心想把政治作為一項志業,那麼熱情便是應當所具備的必要特質。然而這份熱情必須是建立在已經知道在實行這項志業時的過程可能會咬付出極大的代價還可以保有的;並且這項熱情必須是“往前推動的力量”,而不是還有可能促使自己放棄的力量。
政治志業家的責任感來自於心中對於自己所實踐的事情的過程或後果所擁有的責任心。必須在實行自己的志業之後,檢討自己所做的是不是對的,從謬誤中承認自己的錯誤並勇於改正,承擔起責任。
準確的判斷力對於一個志業政治家是極重要的。必須對每一項自己所實踐的事情有著極高的敏感度,準確的判斷下一步該做的事,並做好這件事情是否對錯的評估。
我同意韋伯的說法,熱情、責任感以及判斷力的確都是作為一個政治志業家所該具備的。
3.
我認為政治志業家是可以透過教育培養的,只是有些人可能天生就具備了較多特質,因此在成為志業家的道路上會比其他人容易許多,但若是那些天生未具備優勢的人可以從學習中體會的話,那便一樣可以成為政治志業家。
政治作為一項志業
1.對志業政治家而言,為什麼當具備熱情、責任感和判斷力?
- 私以為,分析這個原因要追本溯源,從韋伯對於「政治」的看法入手。哲人馬基雅維利啟示世人「人們實際上如何生活,與人們應當如何生活,其差距如此之大。」(《君王論》,十五章)韋伯恰恰就是從「實際」而非「應當」這一層面切入「政治」這一概念,他認為政治是對一個團體的自主領導行為,政治追求權力的分享。而政治家是在這個團體內不懈的追求權力,包括對權力的分享與分配施加影響,以此(權力)作為實現某種價值的工具。其次,政治家又分為兩種,即「為政治而生」與「靠政治而生」,前者「生命志業於政治中,在施展權力中得到了意義」(《學術與政治:韋伯選集》,錢永祥編譯,Ⅲ-16),同時具有充實和穩定的物質來源;而後者則是把從事政治這一職業作為營生手段。韋伯對於「政治」與「志業政治家」的看法,牽引出其對「志業政治家」的人格特質上的期許與要求。對於志業政治家來說,政治生活是否會給人帶來困倦與疲憊?在追去權力的過程中是否容易迷失致使「為權力而權力」?如何把握權力運用背後的倫理規範?這些問題皆要求志業政治家擁有「熱情、責任感和判斷力」這三項人格上的特質,同時缺一不可。下分述之。
- 第一人格條件是一種不脫離實際的激情,這種激情是追求權力以達成某一目的或實現某一價值的恆久動力,以克服政治生活中的枯燥刻板。這是熱情並非一種不求結果的浪漫主義,而是一種為理想目標而獻身的激情。第二點是責任感,責任感與熱情的配合能夠克服虛榮,責任意味著志業政治家在任何時候要注意行為之後果,警惕把追求作為手段的權力淪為目的本身這一傾向。進而,韋伯指出志業政治家家最為重要的人格特質,即判斷力,判斷力是唯一可證明責任感的途徑。「這是一種心沉氣靜去如實面對現實的能力,對人和事的距離」(同上,54)這裡的距離不僅指志業政治家要保持自身對於權力的距離(不把權力本身作為目的),也包括政治家保持對手下技術官僚的距離以及面對狂熱或冷峻的民眾保持距離。面對官僚之諂媚,面對狂熱人民的崇拜,面對人民冷峻的道德審判,均要保持一種距離,以一種不同於世俗道德的標準自處。綜上,「政治—志業政治家—熱情作為動力 -責任關乎結果-判斷力保持距離」為一基本進路。
- 至於如何培養以上三項特質,韋伯訴諸于強韌自制以及最為根本的信念支持。以自制調和「熾烈的熱情與冷靜的判斷力」,並克服虛榮。但以一種人格特質或精神(即強烈自制)來回答另外的人格特質(熱情、責任感和判斷力),似乎顯得草率。然而,韋伯進一步指出,這種「強烈自制」的背後,是有一種信仰式的篤定與堅持。尤其是在明知「人類的一切行動,尤其是政治行動,帶有悲劇性成分」(同上,55)情況之下,「一定要有某些信念」來加以支撐,以完成政治這一的使命。
- 韋伯的思路是清晰的,但這樣論證結果筆者並不讚同。韋伯從政治與志業政治家是什麼,談到志業政治家所需要的內在與外在條件,最後把「如何具備這一問題」歸之於對「進步」信念的堅持。韋伯沒有說明(甚至是刻意不說)這種「信念」或「信仰」的具體內容以及範圍是什麼。但是我們可以理解韋伯這樣做的緣由。其畢生所堅持的「價值中立」(或「價值無涉」)之觀念要求,即學者(乃至科學)不能以學術之名做選擇價值的工作,其專業能力並不適用於好惡抉擇的領域,故志業政治家選擇怎樣的理想,怎樣安排觀念中的價值位階,皆不在韋伯考慮範圍之內。這樣的一個後果顯而易見,縱然志業政治家忠於信仰並且恪守人格信條,也無法保證其信仰永遠純潔而不變質,甚至信仰之出發點就是「錯」的。例如,希特勒先生篤定的認為猶太人導致了德意志的衰敗(顯然,這並不是「為權力而權力」的結果),應該不留餘力清除猶太人,這種信念影響了其政治決斷,並且將之體現在政策之中,最終造成了某些後果。這些後果是善還是惡,是政治或是基督道德意義上的善惡,我想諸君自有判斷。(注:希特勒是一位「心志政治家」還是一位重視責任倫理的志業政治家,以韋伯的標準來看,還有待爭論,但鑒於所謂「勇於承擔後果」這句話的模糊性,筆者認為這個例子是恰當的,希望能引發諸君爭論。)
- 此外,韋伯關於志業政治家的諸多論述,很大程度上,是韋伯針對當時德國艱困時局亟需一具有信仰的政治領袖之境況的體現,這一政治領袖既需要民選(見《論帝國總統》一文)也需要政治強人擁有果斷的態度帶領德意志走出困境。故應該考慮到當時的時代背景與韋伯的問題意識。最後,筆者對韋伯報以同情,但亦有無可奈何之感。我肯定韋伯對於出現志業政治家的渴望與提醒世人「何謂政治」的努力,然其最後的論證結果卻存在一明知存在卻難以修補的漏洞。
- 但,誠如韋伯所說,「從事政治,就是與魔鬼簽訂了契約」。政治之悲劇特性不僅體現在後文所提的「諸多斷裂」之中,也體現在志業政治家本身。
2.志業政治家當如何認識行動的因果及目的和手段的關係?
- 在韋伯的論述中,志業政治家應當認識行動之因果以及目的手段之關係,而對後者的認識是對前者認識的先決條件與重要基礎。目的與手段之關係集中呈現於政治領域與道德領域之間的巨大張力,以及責任倫理與心志倫理的複雜關係。一位以政治為志業的政治家,理應認識了上述各項之聯結,尤其是責任倫理與心志倫理之關聯。下分述之。
- 韋伯對於當時流行的「善因必有善果,惡因必有惡果」之謬說大加鞭撻,并認為「真相是其反面」,並舉世界各個宗教為例來說明。而這背後,蘊含著絕對倫理(自詡爭議的道德)的非理性以及手段的非道德特徵,這兩點是志業政治家務必要認識的。倫理之所以是非道德的,是因為無法在此世找到客觀的道德基礎,其基礎同樣是實質的利害。一方面,若以道德之名去要求或宣稱某事,其背後是赤裸裸的利益,韋伯舉情場與戰場上勝敗者的姿態為例論證此點;二方面,道德誡令是一種絕對倫理,「要就全有,不然全無…...如果在社會角度有意義,就必須應用於每一個人。」(同上,59),政治絕不應該遵守絕對倫理的要求,這不僅是不可為的,更是不應為的。私人倫理領域之道德義務若應用於政治領域,例如寄往和平且不付出代價的結束戰爭,或將國家機密文件公開以完成誠實的道德義務,諸如此類皆為一種不負責任的非理性。
- 絕對倫理的非理性特徵使人對待目的與手段之間的關聯有兩種基本態度。一種是自身動機以及手段本身是否出於善念且符合善,其責任在於保持一種善的信念並且試圖確保手段符合善。至於最後達成了怎樣的目的與結果乃是神之事,實難可控,故與己無干,這種基本態度韋伯稱之為「心志倫理」;另外一種態度是清楚的明白目的為何以及可能造成怎樣的結果,充分考慮行動結果的價值,將可能達成行動之機會及其結果一併考量,結果的價值不為手段所拘。這種將行動可預見的結果納入考慮並負責的態度,韋伯稱之為「責任倫理」。
- 兩種態度充分展現因與果、目的與手段之關聯,但作為志業政治家,在充分認識兩者後,應採取何種態度?弔詭的是,韋伯一方面說「這兩種判準,在根本上互異,同時有著不可調和的衝突」(同上,60)「心志倫理和責任倫理,永遠不可能並存」(同上,62),尤其批判了當時流行的心志倫理傾向;另一方面指出,「在這個意義上,心志倫理與責任倫理不是兩極相對立,而是互補互成:兩種倫理合起來,構成了道地的人、一個能夠有從事政治之使命的人」(同上,67)這似乎顯現出韋伯某種曖昧態度,筆者曾苦惱不得其解法,但反復揣測推敲之後,略微窺見其中端倪。
- 要尋得這裡的答案,必須對信念倫理與責任倫理的產生根源做一剖析。(注:《學術作為一項志業》和《政治作為一項志業》兩篇演講有理論上的一致性,前者足以說明兩種倫理之背景)在世界「除魅」化以及科學不能為人抉擇終極價值的前提下,人生處於一種價值多元的環境之中,如同「群神亂舞」。在除魅前的世界,行動之後果由上帝負責。而在除魅後的世界,行動之後果只能有自己挑選的「神」負責。而選擇哪一個價值作個人的「神」並且忠實于此,便是信念倫理誕生之根源。韋伯認為除魅後的世界仍然需要自創「上帝」,否則現實生活會處於永無寧日的價值混亂之中,更為重要的是,現實世界的非理性更要求人的內心要有信念倫理的支持。
- 例如,在政治領域,以武力為根本特征的手段,其達成之結果不合初衷甚至與初衷相反以造成惡之事實,乃是一常態。但韋伯又極其反對純粹的信念倫理,因為不負責任的立場抉擇不僅在理論上難以成立,也在實踐上荒唐可笑(本題第二段),在此意義上韋伯強調兩者的對立而稱頌責任倫理。
- 然而,單純的責任倫理也不可能。按照責任倫理行事,對結果承擔責任,即在能力的範圍內盡可能的考量與行動之機會與後果等相關因素,不幸的是,這些因素在範圍與數量上又是難以窮盡的。換言之,縱然擁有責任倫理這一態度,對於行動後果之承擔來說並沒有任何保證。反復之後,就會導向信念倫理,直接要求信念動機的內在支持而不顧後果。在此意義上,信念倫理的價值抉擇與責任倫理的責任感又相互貫通,兩者應該要互為補充:只有終極立場的信念而不負責任,在實踐與理論上難以可能;沒有終極立場之規約,責任也無從談起。
- 信念倫理與責任倫理的關係就是目的與手段、因果關係的具體體現與承載物,一個真正理解了信念倫理與責任倫理相互對立又互為補充之關係的人,才能從中透視出目的與手段、因與果之聯結。
(後記:韋伯之思想極其複雜,《以政治為業》一文雖短,背後卻有著韋伯厚實的理論基礎。演講畢竟是哲人思想的摘要式呈現,難以窺其全貌,且演講必訴諸于一定的情感基礎,加之此篇演講之對象僅是德國大學生,非是其思想研究者。筆者注意到,韋伯之因果多元論、價值抉擇、兩種倫理的劃分等等思想,與康德有著藕斷絲連之聯結,尤其是責任倫理與康德的道德命令,實出同源。因條件所限,故不加贅述。)
政治作為一項志業
Q: 對志業政治家而言,為什麼當具備熱情、責任感和判斷力?如何具備這些特質?您同意韋伯的主張?
A: 一個把政治當成一種志業來獻身的人,首先必須具備的特質即是熱情,但是在此的熱情是''實踐自己所理想的''熱情,否則將變成促使自己開始努力卻也同時造成自己放棄的力量,這股熱情的持續可以讓志業政治家用於追求實踐理想,不失乏味,進而產生志業政治家具有的責任感,所謂責任感是心中對於在實踐過程中以及實踐結果裡自己擔起責任,也許實質上志業政治家不會受到處罰,但是責任的壓力負擔便時時存在於心中,然而為了別使自己總因過錯而須負擔責任,志業政治家必須養成最重要的核心特質:判斷力,此是一種對於事物擁有的敏感和敏銳,並且透過自己的思考去審視各層面中所蘊含的視角,最後評判出自己最有說服別人的選擇,當然也要有評判他人的能力,這樣的判斷力將讓志業政治家可以掌握人和事的''距離''。基於以上,我認同韋伯之主張:政治''人格''的''強韌'',首要便在於擁有這些特質。
Q: 志業政治家是天生的還是可透過教育養成的?
A: 我認為志業政治家是可透過教育養成的,但是對於''教育''我必須要給它一個框架,因為框架來自於社會脈絡下的社會結構,形成一個既定的教育環境,所以這讓我必須釐清我是覺得是教育的養成還是社會環境的養成 ? 在此我決定以社會環境作為背景(因為當中組成因素錯綜複雜),但教育作為一個實際的方法,不僅可以教導也可以培育,我們可以運用許多各式各樣的教學方式培養出志業政治家所需之能力,因此我認為是可透過教育養成的。
政治作為一項志業
1&2.韋伯在對於政治選擇的討論上,舉例了兩種不同的情況,一是具有龐大官僚機器的領袖制民主,二是沒有領袖特質的職業政客所支配的民主政治,由於受到德國當時的特殊官僚體制(俾斯麥的遺產)的影響,韋伯認為德國人除了後者別無選擇,根據韋伯的觀點,民主權利的擴大需要龐大的官僚制作為支撐,然而官僚制的壯大並不會擴大民主權利,德國的政體充分的體現了這一事實,俾斯麥留下了一個沒有稱職領袖的領袖制民主官僚體制,面對這樣的政治窘境,為什麼韋伯認為一個具志業政治家需要的是熱情,責任感和判斷力呢?按照韋伯的觀點,志業政治家和一般的“職業政客”有著天壤之別,他們既不能是醉心於權利,金錢或是名望的缺乏天職觀的玩票政客,也不能是被科層理性所奴役的,既無愛恨也無志向,專心服務于官僚行政系統的官員,韋伯認為,所謂的志業政治家不是兢兢業業有理想的行政官員,而是在官僚系統之上,進行政治行動的有理想和熱情的政治領袖。
韋伯清楚的認識到,在民主政治的框架下,無論是什麼樣的政治家,政治權利都是他們必要的工具,志業政治家也必須追逐并獲取政治權力。然而,追逐權力絕不能是志業政治家的目的,它必須是實現自己政治理想的手段,志業政治家要忠於服務于他的實際理想而不是癡迷于這以外的誘惑。韋伯所謂的熱情與責任感,乃是堅持志業政治家的天職觀不動搖的必要特征,這是他們所具有的對於政治理想的價值理性的體現,他們應有意識的不計成本的奉獻於自己的政治理想中。韋伯不希望德國落入在理性化與法理化的不斷滲透的趨勢下,由毫無領導力的職業政客和科層官僚所支配的暗無天日的混沌民主之中,他所期待的志業政治家,首先是一位具有卡里斯馬特質的領袖,既“一個真正的領袖,宣傳,創造或要求新的責任”( Economy and Society, vol. I)。
然而,即使具備了堅韌正直的價值理性護航下的政治理想和卡里斯馬特質,這依然不足以成就一位志業政治家,韋伯認為,卡里斯馬是“具體而言不理性”的動力,其不服從于既定的規則(Economy and Society,vol.I)。同時對韋伯而言,歷史不是理性的,真理和善意相互之間沒有明確的歷史關係,與非理性共存的生活及其可能意義的構建是無休止的(Max Weber The Methodology of the Social Sciences, Glence, III)。依照自身的邏輯立場,韋伯做出了以下的假設,“所有的政策都涉及無休止的權利的爭奪,任何純粹基於普世倫理訴求的政治視角都是徒勞無益的”“政治中對於終極目標的倫理堅守不能以理性方式呈現”(<馬克斯·韋伯論政治學與社會學-韋伯政治思想的社會學框架> Anthony Giddens著.何雪松,趙方杜譯)。 由於存在“後果悖論”,手段與目的,善惡與因果之間的關係未必是確定並且規律的,善因可能會導致惡果,手段會使目的發生偏移,高尚的目的無法通過高尚的手段達成......政治權利具有的“厚黑”特性會讓崇高正直的政治夢想家感到力不從心,滿懷信心的紅色革命家揮舞著解放大旗把人民領進了集權官僚的牢籠......因此,韋伯強調,志業政治家必須具有一定的判斷力,認識到政治行動上無法準確預知的因果關係并懂得運用相對高明的政治手段處理這樣的現實問題,即使政治的殘酷與虛無在眼前一覽無遺,他們也要憑藉熱情與責任感義無反顧的追尋自己的政治理想,承受那些未知的荒謬的苦難。
季登斯認為韋伯的政治著作表達的是一種新的馬基雅維利主義(<馬克斯·韋伯論政治學與社會學-總結> Anthony Giddens著.何雪松,趙方杜譯),韋伯似乎希望,一個理想的志業政治家,具體而言,應是一位具有(至少在政治領域)極高認知能力(政治專長),極其執著堅毅且能夠靈活利用各種手段保障自身政治權利以追求其務實的有利於共同體繁榮的政治理想,富有創造性并具有卡里斯馬特質的政治領袖,只有這樣的領袖才可以避免官僚機器對國家的全面滲透和控制。
如果按照韋伯的思維框架進行推論,那麼我會欣然接受其對於志業政治家的要求,但是韋伯的悲觀似乎更具有現實感,我們如何能期盼一位卡里斯馬試的政治領袖的出現,他們似乎不是依靠制度能培養出來的優秀人才,相反,正如韋伯所述,大多數的政治業者都不符合志業政治家的要求,而民主政體的環境,官僚政治的演化,科層理性的滲透,這些無疑都將體制中的個體拉向與志業政治家相背離的方向,韋伯無法靠他的演說和著作來改變這一切,他深邃的洞見至今仍是引人迷思的焦點,民主政治究竟將何去何從,我們如何指望一位志業政治家的出現,這樣的期待實在縹緲。
3.對於志業政治家是否是天生的問題,韋伯似乎並沒有給出明確的答案。韋伯在分析支配的類型時做了純粹三種形態區分,詮釋出三種不同的權威類型,分別為傳統權威,法律權威和魅力權威,韋伯習慣稱魅力權威為“卡里斯馬”,根據韋伯的說法,近現代的魅力權威常在國會中以政黨領袖的形式出現,并聲稱這樣的領袖只有在西方環境中的立憲國家才能培養出來,韋伯並未明確指出個人應如何培養這種內在卡里斯馬特質,但若按照卡里斯馬的原意“神聖的天賦”解釋,這似乎是一種與生俱來的先賦特性,但按照韋伯的說法,近現代這種領袖若只出現在西方立憲國家中,那麼可以推測,這種領袖魅力需要經受民主政治的歷練,若不是在國會政黨中參與政治運作,其魅力也無從表現,自此我們可以基本確定,現代卡里斯馬特質不是與生俱來的,但是這種特質的培養的要求非常苛刻,絕非是常規的社會化過程能形塑出來的,如韋伯所述,志業政治家需要熱情,責任感和判斷力,這些要素在上文的描述中,都不是可以輕易獲得的,這需要對政治現實極其清醒的認識,學習并精通于使用各種手段以操縱政治權利,還要擁有毫不動搖堅持自己的政治理想的決心,儘管韋伯沒有明確說明我們要如何被教育才會具有這些特質,但如果說一個人生來就具備這些所有的條件,那實在是天方夜譚。
4.志業政治家是否與民主政體相協和?韋伯的論述似乎並不是從這樣的邏輯出發的,在韋伯看來,代議制民主政治是避免不受束縛的官僚統治的主要方式,而代議制的民主若需要有效運作,就必須由志業政治家所領導,志業政治家是健康民主政體的必要條件,但民主政體未必需要一位志業政治家。職業政客,行政官僚,不負責任的煽動者,瘋狂的革命家,民主政體對他們可謂來者不拒,任何有技巧操作權利,懂得應用高明的手段游離於體制內外的惡人,他們都能良好的適應民主政體并各取所需,從這一點上看,民主政體藏污納垢,志業政治家則是出淤泥而不染。健康的民主政體需要韋伯所述的領袖,這位領袖必須與制度相協調,他既不能淪為體制的傀儡,也不能因缺乏必要的智識無法在體制內發揮作用,不存在志業政治家與民主政體互斥的說法,如果沒有民主政體就不存在對志業政治家的需求,志業政治家的存在就是為了鞏固健康的民主政治,領導整個龐大的官僚機器向正確的方向發展。
政治作為一項志業
1.韋伯認為政治家必須具備熱情,責任感和判斷力,為什麼呢?我認為對政治家而言沒有具備這三點,就無法領導國家,這三點一直圍繞在責任感這三個字,如果一個政治家沒有責任心,無法負責這個國家必然走向失敗的道路,但責任感雖重要,但熱情與判斷力卻是相當大的輔助工具,一個人的判斷力必須把自己的眼界放寬,能把最好的解決方式呈現出來,並對於自己在做什麼事充滿意識的熱情,才能成為具有這三種特質的領導者。
2.政治其實就是一個自主的領導,也就是關於國家的領導,才能間接的認識到行動的因果目的和手段的關係,其實一個國家有沒有具備直接武力就是一個特具的手段,韋伯說如果一個國家全然不知以武力為手段,這個國家的存在就是蕩然無存,就跟無政府的狀態一樣,如何認是行動的因果目的和手段關係,就必須從政治的定義開始,而政治是追求權力的過程,不論是目的還是手段都是為了權力而追求權力。
政治作為一項志業
1、對志業政治家而言,為什麼當具備熱情、責任感和判斷力?如何具備這些特質?您同意韋伯的主張?
身為志業政治家,若失去熱情,除無法為原先的社會帶來初中所盼得好的改變,且會成為僅為「私利」而行動、被操控的魁儡;而一旦失去責任感,人便會因怠惰等因素(能夠抱持「反正做錯事不用負責」的心態),而在實踐自己所想之改革前並不周詳考慮,只需要一味跟隨靈光一閃的念頭,可能會因不周全的策略而會導致比現狀更糟糕的情況;再言判斷力,此能力人人都有,但重要的是能否在前述的熱情與責任感之中,做出最好的判斷,如失去正確的判斷力,在錯誤的決定之下只會導出不好的結果,即使前行是多麼的費盡心力。當如何具備此些特質?除了憑藉著對於政治志業的意志、對於事件的理性冷靜思考,來達到保有這三種特質的目的,並且還需要對於自身所實行方向的認同,失去了認同也等同於失去了熱情。其實這三項特質應是相輔相成、缺一不可的,而我也同意韋伯的說法,若沒有對事情抱持適當的「距離」,若失去了懷抱的理想、失去追求之意圖,將會失去了初始所擁有的志業意識。
3、志業政治家是天生的還是可透過教育養成的?
我認為志業政治家既是天生、但也能透過後天教育將之本質發掘出來的。天生的志業政治家,在其內心便一直存有三種本質,且擁有為理想實踐的行動力。然而這在後天的培養上能否形成,在經過思考後我認為是可以的,因教育或生長環境之影響,或因所遇上、在生命之中任何影響一個人的「志業」事情,皆可能使的原先並不熱衷於社會、政治或大眾議題的一個人,開始思考所謂理想的社會、所謂自己的熱情與內心所渴望的初衷,而一旦開始思及這些事項,他也邁上了將政治作為志業的道路,三種原先隱藏在身上的本質也將開始萌芽。因此我認為政治志業家是可以透過後天教育養成的。
政治作為一項志業
2.
擁有善的目的,往往必須透過道德上有風險的手段達成,政治行動的因果亦同──通常最終的結果與原先的意圖處於一種不配當的關係中。而這樣倫理上的弔詭,是志業政治家必須體悟且勇於承擔的「責任」,也是韋伯口中兩種相輔相成的倫理:心志倫理和責任倫理,這樣才構成了一個擁有「從事政治之使命」的人。
3.
若以韋伯的角度來說,志業政治家是養成的。
因他必須透過學習,養成自己的人生觀,在這樣的社會化下,逐漸認識自己所信仰的世界與進步。而前所說的,志業政治家所應擁有的三項特質:熱情、責任感、判斷力,都是建立在其認識自己的理想意圖,這樣的政治行動才有內在的支撐定力。歷史上幾個較有名的志業政治家,例如拿破崙、希特勒,都有影響他們的重要著作與思考模式,若依此來看,志業政治家是可透過教育養成的。
4.
我認為民主政體和志業政治家是互斥的。
志業政治家要體認到自己的信仰,並狂熱相信與實踐,在此之外沒有任何束縛能夠阻止他朝他所認為的「進步」前進,這樣多少有「置之死地而後生」的味道,當了解自己所必須承擔的責任後,他就不可能向民意妥協,因為他明白自己肩負的是全人類進步的壓力,而這樣的壓力沒有第二種解決的途徑。不論民眾是否相信──或被洗腦──最終都將走向獨裁的政體,而這是志業政治家不可避免的、且須承擔的責任,尤其當他掌握了某些權力、甚至是武力,伴隨而來的是權力的宰制,可能嚴重至威脅人民全意志的程度。這和菁英政治有著本質上的不同,因在寡頭的治理下能夠維持某種利益上的平衡;但志業政治家想實現的藍圖,是唯一的、有正確性的,所有違逆的障礙都將被掃除──而對於韋伯來說,這樣方是人性極致的表現。
政治作為一項志業
1. 韋伯認為志業政治家需要同時具備熱情、責任感和判斷力,熱情指的是有責任意識的熱情,不是懷抱熱情而已,還要有承擔後果的責任心,這是因為缺乏責任感的人,不需要認真看待自己的每一個決定,即使是攸關所有人的重大決定也一樣,這樣的人從事政治為的就不是理想,而是權力本身,隱藏在背後的是逃避和沒有能力承擔的脆弱,因此沒有辦法完成任何事。
要達成上面所說的,還要具備的一項特質就是判斷力,意思是不管對於什麼事物都有辦法從稍微遠一點的地方觀看的能力,因為唯有把自己抽離,不把個人的情感帶入,才能觀看事物的全貌,做出正確的判斷,也才能免於盲目追求虛榮和權力,不負擁有權力,我贊同韋伯的主張。
2. 韋伯認為志業政治家在從事政治時,必須認清行為結果與原先意圖不相符以及善的目的必須要靠惡的手段來達成的現實,第一種指的是身處於無理性世界中所要面對的無奈,好的意圖未必會產生好的結果,甚至經常是相反的情形,這意味著志業政治家要有不斷失望的覺悟。
而第二種指的是政治和道德的矛盾,國家是建立在具有正當性的武力之上,只有靠與道德相悖的武力才能抵抗惡行,只有武力才能使我們擁有一個至少看似和平、安穩的生活,不管武力在道德上是如何的錯誤,我們都需要它,所以志業政治家要有的就是義無反顧的承擔手段所帶來的後果以及罪惡的能力。
我認為根據韋伯所說,志業政治家必須明白自己所面對的現實是如何的殘酷,然後在選擇的道路上背負起一切,並且擁有始終對未來懷有期待的堅韌意志。
3. 我認為要成為志業政治家後天教育是主要因素,天份是輔助因素,因為一個人能否成為某樣東西,或許天份是一個原因,但也只是其中一個原因,並不是全部,一個人可以天生適合成為志業政治家,但不保證未來絕對如此,倘若沒有追求理想的意念,天份終究只是天份,不能得到發展,所以後天教育是很重要的原因,經過不斷的自我領悟和成長,人可以培養許多原本不俱有的才能和特質,甚至如果經過重大事件,連個性都有可能改變,因此我認為人的未來並非會被一些既有條件綁住,而是有無限的可能性的。
政治作為一項志業
1.對一個志業的政治家來說,熱情並非一種狂熱無標的,為了做而做,沒有結果的亢奮,而是為了追求某種踏實可實現的理想,從心中油然而生的澎湃感,在實現政治理想中,熱情就像是引燃煙火的那個小小引點,看似微小卻無他不可;責任感就是政策內容,如同煙火中的火藥,決定煙火綻放時呈現的樣子;判斷力則是政策如何運行的核心價值,在煙火如何擺放才能做出最美好效果,因此熱情、責任感、判斷力,對於一個志業的政治家來說,是實現政策的所具特質,因此我同意韋伯的說法。
3.一個志業政治家是天生的,他們對於如何從政的能力是與生俱來,這種權威無端的就出現在他們手上,散發的領袖特質,讓平庸的人民歸依他,這些說法看似在現今民主社會顯得過度神化志業政治家們,然而,即使花費許多金錢跟時間培養全體公民民主素養,但成為政治志業家所需的條件(熱情、責任感、判斷力),卻並非單純就後天培養,而得到這些能力。
4.我覺得民主政體和志業政治家是可以協和的,志業政治家是有一定的社會責任,藉由自己與生俱來的政治能力,在推動政策實現社會美好的過程中,同時肩負起一個責任,一個教育公民參與政治能力的責任,然而,這是一個最理想的社會願景,假若民主政體最後淪為暴民社會,一個志業政治家若想展現抱負,軍事武力將無可避免。
3.一個志業政治家是天生的,他們對於如何從政的能力是與生俱來,這種權威無端的就出現在他們手上,散發的領袖特質,讓平庸的人民歸依他,這些說法看似在現今民主社會顯得過度神化志業政治家們,然而,即使花費許多金錢跟時間培養全體公民民主素養,但成為政治志業家所需的條件(熱情、責任感、判斷力),卻並非單純就後天培養,而得到這些能力。
4.我覺得民主政體和志業政治家是可以協和的,志業政治家是有一定的社會責任,藉由自己與生俱來的政治能力,在推動政策實現社會美好的過程中,同時肩負起一個責任,一個教育公民參與政治能力的責任,然而,這是一個最理想的社會願景,假若民主政體最後淪為暴民社會,一個志業政治家若想展現抱負,軍事武力將無可避免。
政治作為一項志業
政治作為一項志業
- 對志業政治家而言,為什麼當具備熱情、責任感和判斷力?如何具備這些特質?您同意韋伯的主張?
- 志業政治家當如何認識行動的因果及目的和手段的關係?
- 志業政治家是天生的還是可透過教育養成的?
- 民主政體與志業政治家是互斥的還是協和的?
1. 因為有了熱情,能對某件事有著去實踐它所能產生的實在感(文章裡用踏實),並強烈到產生了依附著它的能量與動機。然而,光有去實踐它的熱情如果要做得好的話,還要有強烈的責任感。因為這樣的責任感會逼迫自己產出更高效能、成果、表現等等(文章裡強調的是最終目標)。另外,判斷力的重要性在於我們如何平心靜氣地(文章提到:心沈氣靜)去做判斷與分析。藉由遠近、高低種種真實性(種種正確判斷的依據),並且不得醉心於無理的亢奮中等等。
具備這些特質的途徑,從其對立面來看,無非抗拒各種虛榮(文章中第55小節也提到它破壞力十足)、對惡之存在的認識(文章中第63小節強調了無知此點的嚴重性)等。再從具備這些特質的本質上來看,一個志業政治家需要了解到倫理在特定層次/情況下之不同、對權力的欲求切事與否(自我陶醉於權力的第一步錯棋)等等。最後,不外乎就是通往未來康莊大道這條前途光明之路所會碰到的艱難與挑戰(第68小節),而這也是必經之道來考驗一個人是否能擔當為一個志業政治家。
我十分同意韋伯之論述!就我所言,一位志業政治家除了應在政治上做出利國利民的事/舉動之外,還囊括了事務的廣泛學習和選民意見的傾聽,而這短短兩項看似簡短,但背後實際上的內涵無限。而所需花費的時間、精力、籌備等等更似一番大工程。那麼如何拿出應當的表現以展現出一志業政治家該有的氣息、身段、標榜呢?韋伯那簡單且看似庸俗的8個字,似乎是給了相當好的一個答案。
2. 事出必有因,但是難的部分在於「事」的發生(通常指壞事)往往建立在大家普遍對此的認知(就道德上的認知)。而若認知是壞的,那需要做處理時所面對另外一項考驗:目的和手段的關係(文章第61節提到他們的關係為緊張的)。換言之目的要如何出師有名來幫手段正當化?就文章(61小節)內所提到關於革命與戰爭持續的論辯,我想答案是不管任何的因果背後所需達到的目的為何或其手段是否有爭議,只要總的結果來看是對社會有益的、有進步的(但是有益與進步與否皆難捉摸),那不管所付出的代價為何,我們都應盡最大的力給予支持。
3. 志業政治家可以透過教育養成的!因為如果志業政治家只能是天生的話,那韋伯就不用費那麼大的心力來做這個演講了。從韋伯的文章前部分可看得出,他對英國那樣培養政治人的制度頗欣賞。所謂制度,並非一套成文的規定,而是掌權者從最一開始到上位所需經過的歷練與洗禮。人類在發展過程的主要時候,掌權者無非是皇親國戚、貴族地主,或是極具影響力的人士。直到1820s的美國所選出的第7任總統Andrew
Jackson而稍微改變了這樣氛圍,畢竟當時大家從沒想過一位平民(農家)出身的百姓能有一天當上總統(儘管他對美國印第安人的政策直到現在都頗具爭議性)。
那麼,有了這樣的改變,到底是 Andrew Jackson本人天賦異秉? 還是他靠後天養成的? 我認為一個志業政治家之所以能在後天養成(透過教育)是因為擔當志業政治家的條件非常非常多,而一個人天生所被賦予的才能絕對不夠勝任。可能音樂家可以是天生的(莫札特、貝多芬、蕭邦),但當然不免有人透過後天的教育和自己的努力為自己的音樂在歷史上留下永恆的地位(舒伯特、海頓、布拉姆斯)。而對志業政治家而言,良好的溝通能力(口才與台風)、識人與用人的能力、領導駕馭以下等技能也完全可以從後天中學習。蘇秦在成為遊說6國聯合對抗秦國的縱橫家之前也不被人所喜好,甚至是自己家人親戚的仇視,而後他發憤苦讀並培養自己的口條才出人頭地、受人景仰。
4. 我相信好的制度或政體能夠培養出好的人才,反觀不好的制度則會造成混亂(如威瑪德國的0趴選票門檻就能獲得席次,進而造成國內代議士帶分歧,給了納粹一個上台的理由)。志業政治家手上所有的武器是法律,而法律的背後當然也要有武力的支撐(第59小節)。然而這個武器是從人民那邊所賦予的,那是否代表著當人民不滿意志業政治家時能將此武器收回,進而導出了這個問題的解答:互斥?
我認為兩者是協和的且應相輔相成(二戰後的德國也學乖了,建立了建設性不信任投票等機制來補足缺失,即:好的制度就有好的志業政治家)。一名志業政治家要好好執政,無非是要了解他所統御的國家是甚麼狀況。但是以台灣為例,下一任總統很明顯地8成會是蔡英文,而她雖然當過立委和中央部會首長,但完全不具任何地方首長的經驗,那單憑這點,我們能選她做我們的總統嗎? 當然她也不犯法,畢竟憲法沒有規定選總統的人應當具備地方行政首長的經歷,因此導回政體(制度面)的問題。反觀中國大陸,未來能被選進政治局常務委員這個核心圈的人物,無非要曾在沿海及內陸兩地擔任過地方行政首長以加強自身對國家的認識。我認為這樣才是好的,也證明了制度(政體)與志業政治家的培養可以是協和的。
政治作為一項志業
- 志業政治家應當具備熱情、責任感和判斷力,所謂熱情,指的是對理想的自發性奉獻,以及掌握對理想的付出,而志業政治家對於熱情本身是抽象的,實際上是要用熱情來達到與追求“踏實的理想”,但韋伯也提到,若要成就目標,只有熱情是不夠的,還需要依賴責任感和判斷力,以判斷力來說,就是一種能沉著面對現實的能力,需要將眼光抽離,對任何事都要有客觀的評斷,不為世俗所牽動。綜觀以上論述,我同意韋伯的看法。
政治作為一項志業
- (1)熱情,我認為這項原則不只是對志業政治家而言,更是對所有有心從事任何行業的人所必要的,所以是核心中的核心。沒有了熱情,根本也不會有所謂的"志業"政治家。責任感,沒有責任感的志業政治家也不過是為了自己的虛榮、為了那閃亮的權力而聲稱自己是"政治家",我認為這個責任就是所謂的代價,人民賦予了自己的天生權力給志業政治家,政治家也要為自己的決策負責任,以作為代價。判斷力,如果我們把政治家比喻成一個駕駛,受支配的人們為一部車子,則熱情就是汽油,判斷力就是方向盤。開錯了方向就有可能使整部車子被撞得支離破碎。(2)熱情如上述是天生具有的基本元素,責任感則是相對於熱情上,另一方面理性的元素,也是一種道德的認知。而判斷力就要靠"經驗"來慎思自己的所作所為了。(3)我認同韋伯的說法,還認為這套原則不只適用於政治,更是適合各個行業的法則。
- 我認為是天生的。韋伯提到,奇里斯瑪類型的政治家,讓他的追隨者們根本認為"這位領袖的作為就是對的"。雖然老師曾有提到也給我們看過那部影片"不要行動,只要思考",但在一般大眾的眼裡,那些社運領袖或者是些媒體名嘴,在現今被拿來"造神",一舉ㄧ動都被追隨者或支持者們是為該崇拜的行為,但被相對立場的人們視為是不好的現象。但如果套用在韋伯的理論裡頭,他們就是這種"奇里斯瑪類型的政治家",如果他不是出於欺騙他的追隨者支持他而滿足虛榮,而是真心有著偉大的理想與抱負,那麼應該會是很棒的志業政治家,因為他可以帶領著群眾無怨無悔的做他們視為理想的事而不怕他們的心向著其他人。
2015年3月17日 星期二
向韋伯提問
- 本週講畢「政治作為一項志業」後,假定該文末了提及的十年之約已屆,同學請準備向韋伯提問,並推想這位社會學巨擘會如何作答。
- 下週將開始進行《現實意識》及《扭曲的人性之材》等五篇演說的講授,請同學們儘早翻閱各篇主題,本週五將決定負責各篇概要的同學(列入平時成績),歡迎同學們主動選擇。
2015年3月5日 星期四
政治作為一項志業
- 對志業政治家而言,為什麼當具備熱情、責任感和判斷力?如何具備這些特質?您同意韋伯的主張?
- 志業政治家當如何認識行動的因果及目的和手段的關係?
- 志業政治家是天生的還是可透過教育養成的?
- 民主政體與志業政治家是互斥的還是協和的?
- 請至遲於三月十九日20:00前貼文。
2015年3月3日 星期二
授課進度
| 週次 Wk | 日期 Date | 課程內容 Content | 備註 Note |
1
| 2/27 | 二二八補假 | |
2
| 3/6 | 課程內容與進度說明 | 什麼是政治?如何作為一項志業? |
3
| 3/13 | 韋伯:政治作為一項志業(I) | |
4
| 3/20 | 韋伯:政治作為一項志業(II) | |
5
| 3/27 |
| 什麼是現實意識(或現實感)? |
6
| 4/3 | 學術交流週放假 | |
7
| 4/10 |
| 世人當如何自處於理想之不可及的常態? |
8
| 4/17 |
| 對幸福人生而言,哲學是必要的? |
9
| 4/24 | 期中考 | |
10
| 5/1 | 修昔底斯,《伯羅奔尼撒戰爭史》 ■ 第一卷第六章:在斯巴達的辯論和戰爭的宣布(梁家偉) ■ 第二卷第四章:「柏里克利葬禮演說」(Pericles’s Funeral Oration)(1)(黃依晴) | 對雅典公民而言,什麼是民主?什麼是正義? |
11
| 5/8 | 修昔底斯,《伯羅奔尼撒戰爭史》 ■ 第二卷第四章:「柏里克利葬禮演說」(Pericles’s Funeral Oration)(2) ■ 第二卷第六章:伯里克利政策的理由(黃禹媗) | |
12
| 5/15 | 修昔底斯,《伯羅奔尼撒戰爭史》 ■ 第三卷第三章:關於密提林的辯論(The Mytilenian Debate)(游力穎) ■ 第五卷第七章:彌羅斯人的辯論(The Melian Dialogue) (龍思成) | |
13
| 5/22 | George Washington,1796,「告別演說」(盧孝宇) Mohandas Gandhi,1916,「印度,不可能有救」(余亭餘) |
什麼是愛國心?
母語與國族認同的關聯是必然的?
|
14
| 5/29 |
Vaclav Havel,1990,「我們居住在一個受污染的道德環境中」(許皓鈞)
Elie Wiesel,1999,「冷漠的危險」(周金光)
|
誰是無辜者?誰有不在場證明?
犯罪現場的旁觀者有罪?
|
15
| 6/5 | 演說影片展演與討論(1) | |
16
| 6/12 | 演說影片展演與討論(2) | |
17
| 6/19 | 端午節補假 | |
18
| 6/26 | 期末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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